【本報訊】消委會每年接獲約300宗與洗衣相關求助和投訴,部份關於洗衣店常以洗衣價的五倍,作為賠償衣物遺失或損壞的上限。許多消費者均覺得不合理。 投訴人樂小姐將價值2,800元的衣物交洗衣店乾洗,惟在取衣日期後多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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